根據有關規定,現對擬發放寶安區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及市認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追加獎勵補貼的名單予以公示。(具體見附表)
公示時間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8日。公示期間,對擬發放人員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反饋。經調查發現有不予認定情形的,取消擬發放人員的獎勵補貼資格。
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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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市認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追加獎勵補貼(50人).doc